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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水厂分公司2026-2027年乙酸钠生产药剂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暂无数据 · 发布于 2026-09-23 00:00:00

来源: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

创建项目线索
项目地区广东省
预算金额800元
采购品类其他
投标截止2026-10-14 12:00:00

关键信息

项目编号原文未公开
采购单位广州市花都排水有限公司招标人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工业大道岐山村致富街3号新华污水处理厂(三期)联系人:陈金悦
招标代理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9月23日相关公告:
文件获取截止原文未公开
答疑截止原文未公开
开标时间原文未公开
开标地点原文未公开
投标保证金原文未公开
评标办法原文未公开
递交平台原文未公开

公告正文

净水厂分公司2026-2027年乙酸钠生产药剂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以下内容以公开公告原文为准。

公开标讯

公告正文

净水厂分公司2026-2027年乙酸钠生产药剂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来源: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新) 发布日期:2026-09-23 点击查看原文

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市花都排水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以下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 项目名称:净水厂分公司2026-2027年乙酸钠生产药剂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 项目类别:货物类

三、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 1.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2家供货商,共同承担2026-2027年乙酸钠(主要指标:COD≥1.56×10⁵mg/L,乙酸钠的质量分数≥20%)供货任务,项目总预算为7,680,000.00元,该预算为含税全费用预估总价,每吨单价限价为800元/吨,招标人实际支付的合同总价将根据实际结算数量进行计算。

2.本项目供货总量预估为9,600吨(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发出的采购订单数量为准)。原则上分配如下:

(1)第一中标人预估供货量约为6,720吨,第二中标人预估供货量约为2,880吨。

(2)招标人将根据实际需求,通过书面形式向中标人下达具体采购订单。第一中标人享有优先供货权。招标人将优先向第一中标人下达订单,以满足项目需求。

(3)当第一中标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有权将原属于第一中标人的订单份额部分或全部调剂给第二中标人:

①第一中标人书面明确表示无法按约定期限或约定数量履行供货义务的;

②第一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招标人依据合同约定下达的采购订单的;

③第一中标人交付货物逾期超过3个日历日,或连续3批次(含3批次)经质量抽检不合格的;

④经招标人书面催告后,第一中标人在催告期限内仍未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或补救后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

(4)若本项目最终仅存在一名中标人,则招标人有权选择将全部预估采购量交由该中标人承接或将剩余采购计划重新组织招标或采购。

四、 最高投标限价:¥7,680,000.00(大写:人民币柒佰陆拾捌万元整),每吨单价最高限价为800元/吨。以上为含税价。投标人总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总价或单价报价超过对应项目单价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二)投标人须为乙酸钠(主要指标主要指标:COD≥1.56×10⁵mg/L,乙酸钠的质量分数≥20%)供货商,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生产制造车间以及货物生产、装配、检验出厂的照片作为证明材料;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授权代理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投标人具有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完成过乙酸钠单份合同供货金额≥150万元的乙酸钠供货业绩。供货金额以对应的供货发票合计金额为准。

注:(1)供货业绩需同时提供供货合同、供货合同对应发票的扫描件。合同必须能反映乙酸钠的供货内容、本次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及合同签订时间,如合同不能完全反映业绩要求的全部信息,需同时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所提供的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业绩时间以供货发票开具时间为准:2023年1月1日以后(含2023年1月1日)签订的供货合同的供货金额以合同签订之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开具的乙酸钠的合计供货发票金额为准(非本次招标范围内货物的供货发票不作计算);2023年1月1日以前签订的供货合同,但合同履行期跨过2023年1月1日。其供货金额以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开具的乙酸钠的合计供货发票金额为准。(非本次招标范围内货物的供货发票不作计算)。

(3)发票的开具时间、发票编号、单位名称和金额均应完整、清晰显示。不能完整、清晰显示以上信息的,发票金额不计算业绩。

(四)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格式见《不得存在情形承诺函》)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

3.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6.近三年内因发生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等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9.投标人发生不履约行为的情形,并相应被暂停参与投标活动的。

10.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经审查认为不宜被邀请参加招标活动的。

(五)投标人须出具《公平竞争承诺书》。(格式见《公平竞争承诺书》)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被否决。

六、 公告开始时间:2026年9月23日

七、 公告结束时间:2026年10月14日

八、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4日12时00分

九、 其他

(一)供货地点:广州市花都排水有限公司权属污水厂厂区内。中标人负责货物的运输和装卸,并在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存储。中标人需服从招标人的合理调配供货。

(二)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三)供货期限:1.本合同原则上有效期为12个月(合同起始时间以招标人下达的第一次采购订单的日期起算),在合同有效期内中标人完成第一次供货服务后,招标人将依据预设的考核体系,对中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的交付时效、交货质量、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次数为每6个月考核不少于1次),考核合格后,中标人将继续进行合同内剩余量供货,若考核不合格,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招标人将重新确定合格的供货商或重新采购。

2.有效期以下列两项中先满足者为准:①实际下单金额累计达合同总价的95%及以上;②合同约定期限届满。

(四)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售价、保证金支付

1.登记时间:2026年9月23日至2026年10月14日12时00分。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9月23日至2026年10月14日12时00分。

3.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采购平台(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gzsun.com.cn。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不收取。成功办理报名的供应商请按照采购平台指示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4.投标保证金要求:保证金金额:¥150,000.00(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4.1投标保证金纸质保函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2楼第8开标室;

4.2投标保证金纸质保函递交时间:2026年10月14日11时30分-12时00分。

(五)投标人注意事项

1. 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参加投标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采购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s://www.gzsun.com.cn/fwzn/003003/list.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投标前请确认CA有效期。)

2. 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来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3. 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平台一概不接收。

4. 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和解密投标文件应使用IE9及以上浏览器,因投标人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投标文件的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5.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如解密失败,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采购平台。

6. 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投标人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7. 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8. 投标失信惩戒。招标人核查投标人存在以行贿谋取中标、围标串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无故拒签合同等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限制投标2年。

(六)现场考察及招标答疑会

1. 本项目不举行现场踏勘活动。

2. 本项目不举行答疑会。

(七)递交方式、解密时间、开标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在采购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2026年10月14日12时00分至 2026年10月14日13时00分。逾时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投标。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投标人可登录采购平台查看开标情况。

3. 开标地点:在线开标。

(八)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cebpubservice.com/)

采购平台门户网站(https://www.gzsun.com.cn)

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s://ygcg.gzggzy.cn/p92/index.html)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ww.gzggzy.cn)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招标文件及附件请查看采购平台门户网站(https://www.gzsun.com.cn),并以此网址为准。

十、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广州市花都排水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工业大道岐山村致富街3号新华污水处理厂(三期)

人: 陈金悦 

联系电话:020-86819553

十一、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赖婷婷、刘博意、杨涵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87150357

十二、 平台技术支持

如投标过程中遇到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技术客服协助处理。

系统注册、账号登录异常联系电话:020-87150366、020-87150388

文件制作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20-89160590

咨询受理微信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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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广州市花都排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2026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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