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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高性能金属材料冶炼与制备实验教学平台建设中标公告
以下内容以公开公告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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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DDWK2026101 (招标文件编号:DDWK2026101) 二、项目名称:高性能金属材料冶炼与制备实验教学平台建设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沈阳贝海瀛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北街30号(1208) 中标(成交)金额:382.6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沈阳贝海瀛科技有限公司 磁场固溶教学实验基座;电弧熔炼教学实验基座;高温造粒教学实验基座;选区熔化成型教学实验基座;磁场激发器;高通量馈通器;多粉路循环过滤系统;超高温光纤激光器;高精度扫描振镜;高精度智能铺粉系统;高精度惰性气氛控冷系统;高功率自保护电源; 合肥科晶;合肥科晶;意和悦;铂力特;合肥科晶;合肥科晶;铂力特;思创激光;PSI;铂力特;铂力特;稳利达; GSL-1200X-MH100;SP-MSM-9AT;TEIGA/K(科研);BLT-A300;EMP-175;KJ-GT100;BLT-FLXH;CW-1000-SM;PSH14;BLT-ZNPF BLT-QFKL;SBW-20KVA; 1套;1套;1套;1套;1套;1套;1套;1套;1套;1套;1套;4套; 257500.00元;339000.00元;345000.00元;348200.00元;137400.00元;148500.00元;179500.00元;369000.00元;359800.00元;158500.00元;269600.00元;228500.00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马宏发、高岩、赵建山、李勃、邵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如下: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收费费率为1.05%;100万到500万的部分,收费费率为0.77%;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226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沈阳贝海瀛科技有限公司评审得分: 97.4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北大学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三巷11号 联系方式:凌老师024-836891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联系方式:石增良、张冬妮、潘婷婷 024-31918388-3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增良、张冬妮、潘婷婷 电 话: 024-31918388-313 DDWK2026101 高性能金属材料冶炼与制备实验教学平台建设 招标文件(定稿)8.31.docx 本国产品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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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6b784a7e6c544cab3866030cb11b196政府采购项目货物类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高性能金属材料冶炼与制备实验教学平台建设项目编号:DDWK2026101编制单位: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目录招标公告2第一章投标人须知4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19第三章货物需求59第四章评标方法61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及专用合同72高性能金属材料冶炼与制备实验教学平台建设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DDWK2026101项目名称:高性能金属材料冶炼与制备实验教学平台建设预算金额(元):385.00万元采购需求:采购磁场固溶教学实验基座1套、电弧熔炼教学实验基座1套、高温造粒教学实验基座、选区熔化成型教学实验基座1套、磁场激发器1套、高通量馈通器1套、多粉路循环过滤系统1套、超高温光纤激光器1套、高精度扫描振镜1套、高精度智能铺粉系统1套、高精度惰性气氛控冷系统1套、高功率自保护电源4套,具体详见第三章货物需求。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内。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规定。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采购的产品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内容,故不具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条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9月01日至2026年09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我公司见报名邮件后通过邮箱发送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在上述期间内,将下列信息(信息除电汇截图可为附件,其他内容在邮件正文以文字形式填写)发送至110583783@qq.com:所报项目名称、投标人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开具发票信息(并写明专票或普票),并附采购文件费用电汇截图(汇款信息:收款单位: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黄河大街支行;账号:36490188000024464;汇款摘要:高性能金属材料冶炼与制备实验教学平台建设,只接受投标人单位汇款),无需提交其他材料。采购文件获取地点:通过电子邮箱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成功以同时收到投标人采购文件费用电汇凭证及合格邮件为准,即投标人未在采购文件发售期间内支付采购文件费用或未通过指定电子邮箱发送合格邮件的,均无法获取采购文件,导致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1日09:30分(北京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巷11号东北大学计算中心207房间(驾车入校须提前在“平安东北大学”公众号进行入校预约)。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质疑与投诉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单位:东北大学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三巷11号联系人及电话:凌老师024-83689155采购代理: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801联系人:张冬妮、石增良、潘婷婷电话:024-31918388-313传真:024-31918309邮箱:110583783@qq.com2026年08月31日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项目内容1.1采购人名称:东北大学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三巷11号联系人:凌老师电话:024-836891551.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801联系人:张冬妮、石增良、潘婷婷电话:024-31918388-3131.3.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3.5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是■否1.3.6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1.3.7是否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有,■没有1.3.8项目所属行业所属行业为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4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是■否1.4.8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不适用2.2项目预算金额预算金额:3850000.00元各设备最高限价如下:序号产品名称数量单位最高限价(元)1.磁场固溶教学实验基座1套2600002.电弧熔炼教学实验基座1套3400003.高温造粒教学实验基座1套3500004.选区熔化成型教学实验基座1套3500005.磁场激发器1套1400006.高通量馈通器1套1500007.多粉路循环过滤系统1套1800008.超高温光纤激光器1套3700009.高精度扫描振镜1套36000010.高精度智能铺粉系统1套16000011.高精度惰性气氛控冷系统1套27000012.高功率自保护电源4套9200004计量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其他:6.1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不组织⬜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电话:⬜组织,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10.3核心产品高温造粒教学实验基座11.3样品或演示■不需要提供样品■不需要提供演示12.1投标报价货币要求■所有投标均按人民币货币进行报价。⬜其它:13.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30000.00元2、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账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保函☑支票(限沈阳本地)☑电汇(须从投标单位账户汇出)□其他保证金收款人银行信息:开户名: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北陵支行账号:1249037084100014、保证金退还方式:转账。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自动退付,中标单位退付保证金时,将采购合同扫描件发送至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财务人员邮箱2762156924@qq.com办理。5、保证金退还咨询电话:024-31918388-30915.1投标有效期90日历日16.1投标文件及电子文档份数正本1份,副本5份(建议纸质文件双面打印,封皮软装),电子文档1份(电子文件要求打印并签字盖章后扫描为PDF版本)。18.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公告,以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20.1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公告,以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21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5人,评审专家1人组成,共5人。25.1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演示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样品:1、样品评审方法:/2、样品评审标准:/□演示:1、演示评审方法:/2、演示评审标准:/27.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29.2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331确定中标人的方式中标人数量:1■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采购人确定中标人35.1履约保证金■具体详见商务条款偏离表36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支付标准:确定中标供应商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中标价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向中标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如下: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收费费率为1.05%;100万到500万的部分,收费费率为0.77%;支付形式:现金、支票、电汇。支付时间:中标结果公示后,三日内足额缴纳。39.3质疑一、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质疑函联系单位: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冬妮、石增良联系电话:024-31918388-313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8012、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二、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3注:表格中“☑”项或“■”项为被选中项。二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表1.1款。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表1.2款。★1.3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投标人及其投标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投标人。1.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人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1.3.4符合投标人须知表1.3.4款中规定的资格条件。1.3.5若投标人须知表1.3.5款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应当认定为进口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进口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但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若投标人须知表1.3.5款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6若投标人须知表1.3.6款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6.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3.6.2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1.3.6.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3.6.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3.6.5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1.3.7若投标人须知表1.3.7款中写明采购的产品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中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不具备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如投标人须知表1.4款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4.8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表1.4.8款。★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7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表2.2款。★2.3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4.计量单位除投标人须知表4款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5.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6.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6.1投标人须知表6.1款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或者在领取招标文件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6.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技术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6.3现场考察及参加标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适用法律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三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构成8.1招标文件内容如下: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第三章货物需求第四章评标方法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及专用合同★8.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认定为投标无效。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9.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四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范围10.1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某一个分包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10.2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在招标文件中“货物需求”所列的所有货物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分包中某一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0.3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表10.3款中载明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时,只能设一个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第4款“同一品牌产品”规定处理。10.4无论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11.投标文件构成★11.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提供格式的按所给格式填列,未提供格式的可自行拟定。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其它材料三部分。具体见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11.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11.3样品或演示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表11.3款。★12.投标报价12.1所有投标均按投标人须知表12.1款中要求货币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货物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2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投标价格(单价及总价)应为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格(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交货价)、购买货物和伴随服务需缴纳的所有税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安装及调试费、检验费、技术服务费和培训费等完成所需的一切费用12.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关表格中标明投标货物及伴随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12.4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5每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2.6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13.投标保证金13.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表13.1款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3.2投标保证金缴纳人、招标文件领取人、投标登记人和投标人必须为同一组织机构或联合体内不同成员单位,否则将视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13.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的;(2)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4款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5款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4)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6款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13.4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3.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3.5.1中标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13.5.2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暨中标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13.5.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自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13.5.4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不予退回。13.6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14.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4.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4.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2)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应在投标人须知表15.1款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及时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6.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6.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表16.1款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16.2每份投标文件封皮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6.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将正本和所有的副本、电子文档密封,并进行包封。★18.投标截止18.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表18.1中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投标人须知表18.1款中规定的地点。18.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9.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9.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9.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19.3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修改后的投标文件或撤回行为无效。19.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9.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并当众宣读投标内容的投标文件概不退回。六开标及评标★20.开标20.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表20.1款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20.2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检查各自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如投标人代表未对各自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提出异议或未及时参加,将被视为默认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完好。经记录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在宣读环节请投标人仔细核对开标记录是否有误,若未提出有误,将被视为默认开标记录表的记录情况。如投标人错过开标时间未能及时观看,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未宣读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20.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未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0.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1.组建评标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评标工作。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组成详见投标人须知表21款。★22.资格审查22.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能进入评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资格审查结束前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2.2.1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2.2.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23.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符合性证明材料。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4.投标文件的澄清24.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4.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4.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属于启动异常低价审查程序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审查程序,要求相关投标人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投标人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及提交证明材料要求具体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25样品及演示25.1投标人须知表11.3款中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表25.1款中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25.2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25.3演示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具体内容见投标人须知表25.1款。★26.投标无效26.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包括本级及其下级编号中所有内容)等文字说明的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是指与招标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的文字说明、条款、条件和规格等要求相符。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26.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6)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属于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27.比较与评价27.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7.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表27.2款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标准见第四章评标方法。(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7.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10-20%后参与评审。具体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27.4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和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27.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和《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的规定,若投标人须知表27.6款中写明支持本国产品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具体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27.6采购需求标准。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则其具体要求见第三章货物需求。★28.废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1)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9.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原则及标准29.1除第32条规定外,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数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报价相同的,按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执行。(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得分相同的,按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执行。29.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表29.2款中规定的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29.3因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产生其他问题,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30.保密原则30.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30.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七确定中标31.确定中标人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表31中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2.采购任务取消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33.中标通知书3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3.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4.签订合同34.1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34.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4.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5.履约保证金35.1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表35.1款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5.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拒绝签订合同并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6.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人须按照投标须知表36款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37.廉洁自律规定37.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投标人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7.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投标人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投标人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8.人员回避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9.质疑与接收39.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9.2质疑投标人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投标人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39.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表39.3款。40.履约验收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一、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外封面、封口、封皮及目录序号内容格式1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外封面及封口12投标文件的封皮23投标文件的目录3二、资格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序号资格证明材料格式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适用)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4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5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67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8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7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11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三、符合性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序号符合性证明材料格式1投标函92递交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复印件3开标一览表104分项报价表115技术规格偏离表126商务条款偏离表137投标人关联单位说明148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项参数)的证明资料(采购需求中对证明材料有明确要求的按要求提供,没有明确要求的按下列要求提供:标注“★”项参数需提供产品宣传彩页、第三方检测报告、官网截图、仪器照片、软件截图等之一均可,标注“★”项参数未提供按无效投标处理)四、其他材料(如有,请提供;如未提供,投标文件不作无效处理)序号其他材料格式1《品目清单》、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如适用)152投标人认为其他必要资料3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6/174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如有)185关于本国产品比例的声明函(如有)196货物非★项参数证明资料,按评分办法相关要求提供重要提示:1、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投标人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按要求提供。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投标人自行设计。3、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材料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加盖单位公章,需要签字)。4、“资格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5、“符合性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符合性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6、“其他材料”(1)综合评分法:投标人可就招标文件要求以及评分细则中各项要求提供相应材料。(2)最低评标价法:投标人可就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格式1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外封面、封口格式封面格式:投标文件/电子文档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001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封口格式:——于年月日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格式2投标文件的封皮正本/副本投标文件所投包号:第001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格式3目录一、资格证明材料……二、符合性证明材料……三、其它材料……我单位的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和其它材料三部分组成,在此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保证投标文件中所有材料真实、有效。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任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格式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地:授权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电话:现委托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中,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人(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日期:格式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格式自拟)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在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发现我单位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我单位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9投标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份、副本份及电子文档份,并以形式出具的金额为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本项目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本投标有效期为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3)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4)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5)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6)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适用于中标人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情形)。(7)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8)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9)我方承诺投标文件中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其他事项:。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投标人银行账号:日期:格式10开标一览表报价单位:(人民币元)所投包号:001货物名称投标总价投标保证金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备注高性能金属材料冶炼与制备实验教学平台建设小写:大写:合同签订后90日内采购人指定地点注:此表中,投标总价应和分项报价表的总价相一致。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1分项报价表报价单位:(人民币元)所投包号:001包总价合计序号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单位原产地制造商名称单价小计备注磁场固溶教学实验基座1套电弧熔炼教学实验基座1套高温造粒教学实验基座1套选区熔化成型教学实验基座1套磁场激发器1套高通量馈通器1套多粉路循环过滤系统1套超高温光纤激光器1套高精度扫描振镜1套高精度智能铺粉系统1套高精度惰性气氛控冷系统1套高功率自保护电源4套注:1.此表中,总价合计应和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价相一致。2.制造商名称必须填写全称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2技术规格偏离表包组编号:001-1品目名称:磁场固溶教学实验基座数量:1套是否经过审批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是否为核心产品:否包组编号:001-2品目名称:电弧熔炼教学实验基座数量:1套是否经过审批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是否为核心产品:否包组编号:001-3品目名称:高温造粒教学实验基座数量:1套是否经过审批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是否为核心产品:是包组编号:001-4品目名称:选区熔化成型教学实验基座数量:1套是否经过审批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是否为核心产品:否包组编号:001-5品目名称:磁场激发器数量:1套是否经过审批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是否为核心产品:否包组编号:001-6品目名称:高通量馈通器数量:1套是否经过审批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是否为核心产品:否包组编号:001-7品目名称:多粉路循环过滤系统数量:1套是否经过审批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是否为核心产品:否包组编号:001-8品目名称:超高温光纤激光器数量:1套是否经过审批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是否为核心产品:否包组编号:001-9品目名称:高精度扫描振镜数量:1套是否经过审批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是否为核心产品:否包组编号:001-10品目名称:高精度智能铺粉系统数量:1套是否经过审批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是否为核心产品:否包组编号:001-11品目名称:高精度惰性气氛控冷系统数量:1套是否经过审批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是否为核心产品:否包组编号:001-12品目名称:高功率自保护电源数量:4套是否经过审批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是否为核心产品:否招标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证明资料1.适用于在高磁场环境下对材料进行加热试验,用于探索材料在高温和高磁场强度(≥2T)环境下的性能。★2.可放置样品尺寸直径≥φ20,长度≥250mm。3.炉壳体采用SS316不锈钢,具有无磁性。为减少洛伦兹力影响,加热元件采用双螺旋缠绕型,炉体冷却方式采用水冷。4.所需磁体的最小内径≥φ100mm。5.连续工作温度≥1100℃,加热区长度≥750mm。6.恒温区长度≥250mm7.工作温度允许偏差:≤±5℃8.加热速率≥10℃/min。9.温度控制采用PID程序控温,可设置温度段≥50个,具备超温和断偶报警功能,控温精度:±1℃。10.炉管尺寸外径≥φ30mm,内径≥φ25mm,长度≥1000mm,炉管采用石英管。11.气压<0.02MPa,工作真空度≤50mTorr(配置机械泵实现真空获取)。招标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证明资料1.设备基本构成电弧熔炼教学实验基座由气氛保护设备、熔炼电源、水冷坩埚、翻转夹持机构等组成,为自动化熔炼设备;配备气体净化系统、自动水冷却系统、氧传感器。2.系统功能要求2.1.设备主要用于熔炼高熔点金属、合金等小试样,设备在气体保护氛围下运行,能够有效隔绝空气对熔融金属的污染,特别适用于钛、锆、铌、钽、钨、钼等活性高或熔点极高的金属及其合金的熔炼。2.2.熔炼系统打开外舱门后,坩埚传送导轨伸出,上面可放置多工位坩埚。2.3.熔炼工作台锁销执行动作,锁销升起并旋转,旋转角度≥90°,将坩埚锁止,然后自动电极按照预先设定好的参数开始自动移动起弧开始熔炼。3.技术参数要求3.1.配备气体净化系统、自动水冷却系统确保将设备内的水分和氧降到1ppm以下。★3.2.配备氧分析仪测量量程范围:最小值≥0ppm,最大值≤999ppm。,精确度:±0.1ppm。★3.3.具备气氛保护功能,满足熔炼所需气氛工况要求。★3.4.坩埚工位数量≥9个,各工位具备水冷功能,可熔纽扣锭试样尺寸直径≥φ40mm,高度≥15mm。★3.5.可实现≥3000℃高温熔炼。要求电极高度可自动调节,确保熔炼金属与电极间的引弧高度能成功引弧且始终有稳定电弧。熔炼炉要求保证金属锭与铜坩埚不粘连,能轻松脱模。4.通讯接口及控制要求4.1.控制系统采用两层网络(工业以太网和工业现场总线),提供开放控制接口并与中控系统通讯,物理接口采用RJ45。4.2.使用OPCUA通讯协议与上位机通讯。对于调试期间甲方提出的新需求,在硬件条件满足的情况下,设备供应商负责配合提供数据。预留网口用于调试维护。招标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证明资料1.高温造粒教学实验基座,采用无坩埚、无导流管接触式熔炼工艺,在高真空/高纯氩气密闭环境下,将金属电极棒高频感应熔融,熔融液流经高压惰性气体超音速剪切雾化,快速凝固生成高球形度、低氧低杂质金属粉末。高温造粒教学实验基座主要由真空获得测量及充气系统、电极感应熔炼进给系统、雾化制粉系统、粉末收集系统、电控系统、防爆系统、工作台架、水冷循环系统及附件等组成。★2.容量(以母合金锭尺寸计算):母合金锭直径范围:最小值≥35mm,最大值≤50mm,长度≥400mm。★3.适用合金包括钛合金、铝合金、不锈钢、高温合金等。★4.设备整体高度≤4.8m。★5.最高工作温度≥1900℃。★6.极限绝对压力≤6.67×10-1Pa,设备的真空获得系统需采用罗茨泵+机械泵二级泵抽气系统来实现。7.常用工作真空度≤2Pa,压升率(漏泄)≤0.67Pa/h。★8.料锭进给速度≥100mm/min,转速≥120RPM;进给、转速均可通过PID参数设定调节。9.采用自动触摸屏操作界面,保证设备操作可单人完成。10.雾化塔内壁镜面抛光,采用双层水冷304不锈钢结构,熔炼室、旋风收集室、收粉罐等材质均为304不锈钢。★11.断水及水压不足时允许自动切断感应熔炼电源,具备蜂鸣加故障灯闪光提示功能。★12.系统配备粉尘过滤器。13.熔炼室:双层水冷,立式前开门,材质:304不锈钢,配备观察窗及电极引入接口。14.电极进给系统采用电动进给机构实现合金锭的进给,进给速度和旋转角速度连续可调。15.采用高频感应熔炼电源及悬浮熔炼线圈,用于合金锭的熔化。16.雾化真空室及锥段采用双层水冷结构,材质:304不锈钢,设有观察窗,整体安装于可移动碳钢滑台上,便于拆卸清理。★17.配备雾化器一套。18.一级收粉罐设计在雾化室下方,二级收粉系统由旋风离心器+收粉罐组成,采用双层水冷结构,材质:304不锈钢。19.控制系统由触摸屏+PLC控制系统组成,可控制真空泵、阀门、样品运动等。20.为保证设备的安全使用,具备联锁保护及安全报警等功能。21.防爆系统设有膜片式防爆装置全套,设有静电防护装置全套。22.台架由碳钢组焊件组成,表面喷漆,设有楼梯及护栏,设有分水器、回流器、阀门及水管。23.尾排系统由轴流风机+尾排阀门组成。24.输入电源电压:最小值≥342V,最大值≤418V。额定高频功率≥60kW,频率≥150kHz。招标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证明资料1.设备组成:主要由成形加工系统、控制系统、质量监控系统等组成,适用钛合金、高温合金、铝合金、不锈钢等材料,可提供不少于2种材料的成熟材料工艺参数包。▲2.所投同系列设备经过技能大赛应用验证,成熟可靠,满足国家及以上技能大赛对增材制造设备技术要求,提供技能大赛设备支持证书或赛项设备支持中标通知书或官方截图证明材料。★3.成形加工系统3.1.最大有效成形尺寸:≥250mm×250mm×300mm(W×D×H)(不含基板,基板厚度≥40mm)。3.2.具备基板预热功能,预热温度≥350℃。4.控制系统▲4.1.Z轴配备绝对值编码器,可实现零件打印过程实时高度检查,具备异常报警功能。整机伺服控制均使用总线伺服驱动,传输速度快,可实现闭环控制。采用安全控制器进行了安全回路的设计,安全继电器等级可达到SIL3级。4.2.控制软件能实现设备增材打印、控制、监控等功能,软件控制系统自动化程度高、人机交互友好,方便完成对设备的运动控制、送粉、过滤和其他功能设置。5.质量监控系统▲5.1.内置高清相机,可采集每层铺粉后和打印后的照片,可在控制软件界面实时查看监控照片,实现铺粉质量实时监控。基于深度学习算法可智能识别和自主处理多种铺粉异常,提供详细逻辑说明及软件应用截图。▲5.2.成形舱配置氧含量及压力传感器,具有氧含量及压力异常报警功能,且压力超标时可自动泄压。▲5.3.具备工作报表模块,可生成工作报表,工作报表包含零件信息、暂停信息、打印日志、操作日志、报警日志、工时记录、生产记录等,支持用户自由进行内容和时间筛选,提供工作报表及功能界面。★5.4.具备磁痕缺陷辅助识别功能:可实时地将正在检测的工件图像上传到客户端APP。客户端APP根据检测到的图像与数据库进行对比分析,如果发现缺陷,客户端APP会发出语音报警并在图像中自动标记出缺陷位置(需提供截图证明材料)。★5.5.OLED显示屏能够显示电池剩余电量和当前电压。通过选择键和设置键可实现直流和交流的切换、紫光和白光功能的切换、点按磁化和连续磁化的切换,操作便捷(需提供截图证明材料)。6.数据处理软件6.1.增材制造模型前处理软件采用正版合法软件。▲6.1.1.不少于3种文件导入格式,包括:.stl、stp/*.step、preb,至少具备2种文件导出格式,包括*.stl、*.preb。提供软件功能截图。▲6.1.2.不少于2种零件列表模式,包括高亮模式和勾选模式。支持零件列表与支撑列表同屏显示。▲6.1.3.在2D阵列命令窗口中,可进行副本预览。支持自行设定是否保留主零件与副本之间的逻辑关系。提供软件功能截图。6.1.4.在核壳命令窗口中,支持自行设定是否保留外壳和内核的逻辑关系,适用于不同的操作场景。在创建支柱功能中,支持直接在不同零件之间创建支柱。在蜂巢结构功能中,至少具备两种镂空孔型,包括圆形和菱形。▲6.1.5.支持与同品牌自研路径规划软件联动使用,实现一键切换平台进行剖分操作。提供软件功能截图。▲6.1.6.不少于2种支撑区域生成方式,包括自动生成支撑区域和手动生成支撑区域。6.2.路径规划切片软件▲6.2.1.制造商自主研发路径规划切片软件,具备至少2次版本迭代记录,与设备控制软件相兼容,能快速、自动生成切片数据。▲6.2.2.具备至少4种打印模式,同时支持自由调节零件的上表面区域、内填充区域、下表面区域的填充与外圈的扫描先后顺序,以及调节零件与支撑的扫描先后顺序,提供软件功能界面截图。▲6.2.3.软件至少有三种填充模式,包括条带填充、棋盘填充以及轮廓填充等,每种模式至少可实现3种填充扫描模式,供用户在不同使用场景下兼顾打印效率和打印质量,提供软件功能界面截图。▲6.2.4.可根据零件摆放角度精准识别零件不同区域,每个区域可灵活选择不同填充模式,以满足不同结构零件兼顾效率和质量的打印需求,提供软件功能界面截图。▲6.2.5.具备智能分区功能,可实现≥3种分区扫描模式,不同区域可根据质量或速度优先智能选择不同扫描模式,在保证打印质量的同时提高打印效率,提供软件功能界面截图。软件可实现每种工艺类型自由设置重熔次数,且重熔层的旋转角度可自由设置为继承填充的旋转角度,或者单独设置重熔层的填充角度,提供软件功能截图。▲6.2.6.软件可实现参数包的分级加密处理,满足在不同使用场景下的参数管理需求,提供软件应用截图。▲6.3.具备离线工时计算软件,与设备控制软件相兼容,可实现离线状态下工时计算、路径预览、辅助路径查错等功能,提供软件功能截图。7.安全设计保障▲7.1.设备整机设计参考ATEX防爆标准,可安全处理活性材料,整机通过ATEX防爆评估,提供符合ATEX标准的评估证书、评估网站网址及查询界面,以备核实。▲7.2.成形舱具备双层门设计,外部门上具有安全门锁,与激光器和运动轴有安全互锁。7.3.配备工业手套箱,实现人粉隔离。有急停按钮,按下后设备立即停止运行,保证操作和使用安全。★8.粉配套设备及耗材8.1.筛粉机1套,用于回收粉末的自动筛分,超声波与机械振动筛分相结合,功率≥130W,洗气时间≤5min,氧含量≤1%,超声波功率≥50W,粉桶容积≥20L,粉桶数量≥2个,具备惰性气体保护系统保证粉末质量,筛粉机符合防爆标准,供货时提供防爆合格证书。8.2.配置提升搬运车一台,用于物料和粉末的搬运。前进方式为步行,提升方式采用电动式。提升车载重≥1t,提升高度≥3m。8.3.配置防爆吸尘器一台:电源(V/Hz):三相AC电压:最小值≥342V,最大值≤418V;频率:最小值≥49Hz,最大值≤51Hz。8.4.配套真空干燥箱一台,电源:单相AC电压:最小值≥198V,最大值≤242V;控温范围:最小值≥35℃,最大值≤200℃8.5.柔性刮刀≥50根。8.6.不锈钢基板≥2块。8.7.钛合金基板≥2块。8.8.钛合金小基板≥2块,不锈钢小基板≥2块。8.9.不锈钢粉末≥50kg。招标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证明资料1.电磁场间距可调,可调行程≥120mm。★2.磁场强度≥2.0T(磁场间隙≤20mm条件下)。★3.冷却方式采用风冷。4.最大工作电流≥30A。5.配备恒流电源:输出电压范围:最小值≥0V,最大值≤150V;输出电流范围DC:最小值≥0A,最大值≤40A。6.高斯计量程范围:最小值≥0T,最大值≤3T。7.高斯计分辨率≥0.01Gs(1μT)。招标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证明资料★1.设备可在无人干预下按预设程序自动完成进出样品、熔炼、样品翻转;气氛保护满足熔炼要求。机械手、电弧电极的供电与信号全部通过专用接口引入腔体内,在不破坏真空气氛的情况下自动切换熔炼工位、翻转合金锭、重复熔炼多组样品。▲2.具备对模型几何的直接编辑功能,包括调整倒圆大小、圆角重新排序、调整倒斜角大小等,提供软件功能截图。▲3.具备设计目标搜寻功能,可通过设定某一设计目标(如质量小于10kg)并指定模型变量,以达成目标为前提计算变量的更改结果,提供软件功能截图。▲4.支持点云数据快速创建网格模型。可自动创建网格模型并重新划分网格密度。通过目标大小,最大值/最小值以及角度公差等控制网格质量,提供软件功能截图。5.软件应支持顺序建模和直接建模两种建模模式,可自由选择建模模式,也可两种建模模式同时混合使用,两种模式可自由切换,提供软件功能截图。▲6.支持创建变量、函数、方程式、变量规则,建立变量之间的链接关系,通过变量驱动生成模型;支持在装配体中创建全局变量,并且可以跟子装配、子零件之间通过变量链接的方式产生关联,同步更新;支持链接外部Excel文档作为参数表驱动模型变更,提供软件功能截图。▲7.能够提供内置的模型一键分享工具,可通过链接或二维码安全地传输轻量化模型数据;支持另存为可通过网页浏览器浏览的轻量化数据格式。招标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证明资料1.全程氩气惰性密封环境,实现人粉完全隔离;具备杂质过滤、筛分除渣、洁净粉末循环供给功能,可提升粉末复用率,保障打印零件成型质量,降低耗材成本与安全风险。★2.配备多粉路循环过滤系统,采用模块化设计,可单独进行拆装维护;采用烧结板过滤器,使用寿命≥28000h,可满足设备连续运行需求,过滤系统应具备自动清洁滤芯的功能。★3.排气过滤效率≥99.95%,穿透率≤0.05%。★4.过滤颗粒物的粒径范围:最小值≥0.03μm,最大值≤10μm。▲5.过滤系统具备氧含量、温度、压力监控功能,提供软件监控功能界面。6.为确保处理杂质等系统安全,系统内氧含量≤100ppm,提供软件监控功能界面。▲7.配置专用工装,保证使用和操作安全,避免设备清理及维护时出现燃爆危险,提供工装清单及湿化操作使用说明。▲8.配置备用灰桶,工作过程中可不停机更换灰桶,具备灰桶自动洗气功能,保证更换灰桶不破坏成形气氛,保证打印连续性。▲9.设备旋风桶具备自动洗气功能与自动保压检测功能,避免打印中更换粉桶导致氧含量上升,或因安装不到位造成设备漏气,带来安全风险,提供软件功能截图。▲10.过滤器灰桶采用顶升结构进行安装和拆卸,无波纹管连接,避免灰渣残留。招标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证明资料1.超高温光纤激光器为工业单模组模块化连续光纤激光器,与传统激光器相比,具备更高光电转换效率、更低功耗、优异的光束质量,整机结构紧凑、即开即用,采用柔性光纤输出,可快速对接各类工业设备,实现增材制造系统集成。适用于增材制造、激光熔覆、科研激光实验、精密加工等场景。★2.激光器采用单模光纤,激光功率≥500W,100%连续测试条件下可达550W。3.功率调节范围:最小值≥10%,最大值≤100%。4.激光波长:最小值≥1060nm,最大值≤1084nm。5.光束质量M2≤1.1。6.激光器具备两种控制模式,包括内部控制模式与远程控制模式。激光器控制模式可通过上位机下发模式切换指令完成切换。招标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证明资料1.高精度扫描振镜为多功能通用型器件,适配各类激光加工应用场景,针对高精度、高动态指标要求的加工工况适配性极佳,覆盖精密标记、激光熔覆、激光雕刻、半导体基材加工、微结构成型、动态加工、增材制造、激光切割等领域。设备采用轻量化紧凑结构设计,具备极高综合性价比。且拥有低温漂、高定位精度、优异动态性能等多项技术特性。2.扫描模块可以覆盖到整个成形区域,并保证每处烧结质量的一致性,多激光搭接区域最低性能不低于单激光区域平均值95%(同向试棒抗拉强度),搭接区域尺寸偏差:±0.1mm以内。3.全幅面尺寸95%校准点定位精度:≤±0.05mm。★4.高精度扫描振镜允许平均激光功率≥500W,为保证精度配置水冷系统,水冷控温精度:±0.1℃。5.高精度扫描振镜有效扫描角度:±10°。★6.高精度扫描振镜跟踪误差≤0.16ms。7.高精度扫描振镜阶跃响应时间≤0.4ms。8.高精度扫描振镜行扫描速度≥13m/s。9.高精度扫描振镜矢量扫描速度≥2m/s。10.高精度扫描振镜线性重复性≤2μrad。招标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证明资料▲1.支持更小平台切换成形打印,可实现成形平台及送粉平台大小缸快速切换,预热温度≥350℃,控制软件支持一键切换大小平台,操作便捷。小平台成形尺寸≥100mm×100mm×100mm(W×D×H),适配新材料研发,节约打印粉末,提供小平台设计方案及相关材料证明。★2.小平台具备可集成角位台,角度范围:最小值≥-15°,最大值≤15°★3.回转中心偏差≤⌀0.1mm,最小刻度≤0.1°,最小调整量≤3″。▲4.供粉舱体积大于成形缸1.8倍,防止粉量不足导致铺粉不足、工作中断。提供供粉舱和成形缸体积设计证明资料。▲5.成形缸体、平台及Z轴驱动单元整体采用静密封,成形缸和Z轴驱动系统都置于惰性气体空间内,Z轴运动机构全密封,避免粉末外溢,保障成形过程稳定及设备安全性,提供设计说明及实物照片。★6.设备具备良好的气密性,打印过程中最低氧含量≤100ppm,打印过程中惰性气体消耗≤2L/min(工况下)。▲7.成形平台具有漏粉和漏液观察窗口,便于识别相关风险,保证设备安全运行,提供实物照片。▲8.收粉桶具有滚轮设计,可以自由移动,操作便捷。收粉桶及过滤器灰桶具备自动洗气功能,保证更换收粉桶及灰桶不破坏成形气氛,保证打印连续性,提供实物照片及软件功能截图。9.具备自诊断故障功能,可实现实时监控并分级诊断,对故障进行监测、记录、分析。针对不同故障影响程度分级处理,提高效率,避免设备停机,提供故障分类处理机制方案。▲10.具备动态多段变速铺粉功能,可智能识别打印截面和非打印截面,自动调节刮刀铺粉速度,保证铺粉质量和效率,提供软件功能截图。▲11.配置基于深度学习视觉算法,可智能识别和自主处理多种铺粉异常的功能。可智能区分零件凸起和缺粉等现象,如出现刮刀卡停、小区域塌陷等,可及时报警停机,并记录状态信息,提供详细逻辑说明及软件应用截图。▲12.实现一键铺粉、一键准备、一键打印功能,可根据初始设置参数自动完成设备准备工作并开始打印,提供设备软件功能截图。招标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证明资料1.高精度惰性气氛控冷系统采用风机驱动,配置水冷式换热器,与内部流动的冷却水进行热量传递,并与外部水冷机连接进行温度控制,达到成形室控温的目的。★2.控制软件直观显示惰性气氛控冷系统中的温度,提供软件功能截图。★3.高精度惰性气氛控冷系统实时监控其状态,出现异常情况时报警,水冷机控温精度:±0.1℃。4.高精度惰性气氛控冷系统额定功率≤1.5kW,高精度惰性气氛控冷系统额定制冷量≥1.5kW。5.高精度惰性气氛控冷系统压缩机功率≥0.55kW。6.高精度惰性气氛控冷系统风机风量≥450m³/h,额定流量≥20L/min。7.高精度惰性气氛控冷系统温度设定范围:最小值≥15℃,最大值≤40℃。招标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证明资料1.为满足教学试验平台后端所有系统负载不因电压骤升骤降而烧毁的要求,同时满足精密设备对电压纹波、精度、响应速度的严苛要求,稳定输出电压、抑制电网波动、滤除谐波干扰,提供高精度可调直流/交流供电。2.程控型直流电源功率≥10kW。★3.额定容量≥20kVA。4.输出电流≥30A。5.输入电压范围:最小值≥304V,最大值≤456V。6.输出电压范围:最小值≥361V,最大值≤399V(可依据使用需求设定)。7.波形畸变≤0.1%。填表要求:注。★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要求填写并进行逐项响应。★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3.“偏离说明”一栏由投标人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4.证明资料:注:采购需求中对证明材料有明确要求的按要求提供,没有明确要求的按下列要求提供:(1)标注“★”项参数及标注“▲”项参数需提供产品宣传彩页、第三方检测报告、官网截图、仪器照片、软件截图等之一均可,标注“★”项参数未提供按无效投标处理,标注“▲”项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2)非▲号项及非★号项技术参数以技术规格偏离表投标人响应内容为准。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3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90日内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及条件:1.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甲方收到合规发票及付款申请资料后,支付合同总价30%作为预付款;2.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30日内,全部技术资料移交完毕,支付合同总价60%;3.剩余10%为质保金,质保期限届满,无质量缺陷,按程序无息支付剩余款项。4★验收验收标准:依照中央采购验收标准履行验收。验收程序:依照中央采购验收标准履行验收。验收报告:依照中央采购验收标准履行验收。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5★质保期:验收合格后(1)年6★售后服务:提供3年免费升级与维护。填表要求: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进行响应。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3.“偏离说明”一栏由投标人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4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说明:投标人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1)与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2)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注:若无此情形,写“无”即可,不可删除此表。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5《品目清单》、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类别产品名称制造商投标文件所在页码报价(元)注:1、投标人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2、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品目清单网络截图,并以明确标注所报产品信息和位置的方式,3、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发布媒体: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格式16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贵任。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格式1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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