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信息
公告正文
国际商贸城客运中心公交枢纽保洁服务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以下内容以公开公告原文为准。
公告正文
国际商贸城客运中心公交枢纽保洁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浙江恒风集团有限公司公交分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国际商贸城客运中心公交枢纽保洁服务采购服务项目 三、采购编号:/ 四、招标项目概况:保洁服务 拟定供应商为:义乌市恒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为:单一来源采购 六、申请理由:根据义国资办发[2025]51号《义乌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六条第(六)款、浙恒集团[2025]56号《关于重新印发<浙江恒风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六条第(六)项,本项目符合“在价格公允的前提下,潜在供应商与企业存在50%以上控股关系,或集团所属控股50%以上企业之间,且有相应资格能力提供相关货物或服务的”之规定,故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七、其他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浙江恒风集团有限公司公交分公司提出意见。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浙江恒风集团有限公司公交分公司 联系人:龚女士 联系电话:0579-85010266
资格条件
公告未明确列明供应商资格条件,仅说明拟定供应商为义乌市恒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并援引控股关系及相应资格能力要求。
评分要点
公告未规定评审办法,采购方式为单一来源采购。
风险提示
公示期异议期限为自公示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公告未载明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安排。
AI 读标
AI 结论均可定位至公告原文
浙江恒风集团有限公司公交分公司就国际商贸城客运中心公交枢纽保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拟定供应商为义乌市恒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依据为义乌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及浙江恒风集团采购管理办法中关于控股关系企业间采购的规定。异议须自公示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附件
- 暂无可展示的公开附件。
温馨提示:如公告正文中有附件无法下载的情况,请访问原文链接进行下载。
免责声明:本文信息来自公开网络,仅供参考。我们无法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作绝对保证,请您在采用前务必进行核实。因依赖本文内容而产生的任何风险或损失,本平台不承担法律责任。
潜在供应商
暂无公开供应商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