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信息
公告正文
南京江北新区无人机制造共享工厂项目施工总承包澄清招标文件
以下内容以公开公告原文为准。
公告正文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1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1. 工程量清单总说明中材料品牌表的备注“消防、防火门、保温、人防门等设备材料必须选用项目所在地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产品。”删除。 2.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项目负责人资料表材料要求”作出调整,具体要求以本次澄清内容为准。 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8款要求中“5、异议受理” 调整为以下内容: 异议受理单位(招标人):南京新明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霍工 电话:025-57673953 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科创大道9号A1栋异议 受理单位(招标代理):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艾庆翔 电话:18551810300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6幢13层 本项目采用网上受理异议和投诉。如有异议和投诉,投标人使用本单位专用CA锁,通过“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提交异议或投诉投标人。(1)异议书包含的内容:(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三)相关请求及主张。(2)异议书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 对评标结果有异议或投诉的,应当在公示期内提出。对评标结果的异议的提出和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及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并按照《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执行。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异议受理同时遵守苏建规字[2025]4号文相关规定。 4. 电子图纸补充了PDF版本,请各投标人在网盘中自行下载,逾期未下载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vE-4QjtMwgS5LTzggoIPSw 提取码: pm67 5. 施工合同专用条款“12.4.1付款周期”中“(2)工程开工后,发包人每三个月支付一次工程进度款,付至经监理人、跟审单位、发包人确认的合同内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不含暂列金、专业工程暂估价),支付工程进度款时等比例扣回预付款;”修改为:“(2)工程开工后,发包人每三个月支付一次工程进度款,付至经监理人、跟审单位、发包人确认的合同内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不含暂列金、专业工程暂估价),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按12.2.1款要求扣回预付款;” 递交时间
资格条件
公告未明确列出投标资格条件,仅提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项目负责人资料表材料要求作出调整,具体要求以本次澄清内容为准。
评分要点
公告未明确评标办法具体内容,仅说明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对评标结果的异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江苏省相关规定。
风险提示
投标人须注意澄清内容涉及工程量清单备注删除、项目负责人资料要求调整、异议受理条款变更、电子图纸需自行网盘下载(逾期未下载后果自负)及施工合同付款周期条款修改;异议和投诉须在公示期内通过“宁易新”系统提交。
AI 读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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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北新区无人机制造共享工厂项目施工总承包发布招标文件澄清,删除工程量清单总说明材料品牌表中关于消防、防火门、保温、人防门等设备材料须选用项目所在地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产品的备注;调整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项目负责人资料表材料要求;调整第10.8款异议受理内容,异议受理单位为招标人南京新明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异议和投诉通过“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上受理;补充电子图纸PDF版本供投标人网盘下载;修改施工合同专用条款12.4.1付款周期中预付款扣回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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