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信息
公告正文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索溪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和修复项目-澄清公告
以下内容以公开公告原文为准。
公告正文
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张家界市武陵源区索溪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和修复项目作如下澄清: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5履约担保的金额:(一)中标金额比最高投标限价的降价幅度不超过10%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二)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的项目,中标金额比最高投标限价的降价幅度超过10%的,中标单位除递-交中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金外,应另提交超出10%以上的差额的诚信金(诚信金=最高投标限价-中标合同金额-中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金)。履约(诚信金)保函期限: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4个工作日内(截止时间到最后一个工作日下午6时),将保函纸质原件提交给招标人,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自收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动推送未赋码的电子中标通知书之日起算),超过期限未按规定提交符合要求的履约(诚信金)担保的,发包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予以赔偿。招标人应当在自收到履约(诚信金)担保3个工作日内组织核查真实性和有效性,核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复核并登记,并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公示,接受其他投标人和社会的监督。①以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和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的项目,中标合同金额低于项目进入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价10%以上的,中标单位应另提交超出10%以上差额的诚信金。)的要求不适用。②专用合同条款的第四节基础条款的第4点本项目不适用(履约担保的内容以前附表和专用合同条款为准;专用合同条款的第四节基础条款的第4点本项目不适用(履约担保的内容以前附表和专用合同条款为准);
修改为:履约担保金额按下列方式确定 。(一)中标金额比最高投标限价的降价幅度不超过10%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二)中标金额比最高投标限价的降价幅度超过10%的,中标单位除递交中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金外,还应当提交超出10%以上的差额的诚信金(诚信金=最高投标限价-中标合同金额- 中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金)。 履约(诚信金)保函期限: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4个工作日内(截止时间到最后一个工作日下午6时),将保函纸质原件提交给招标人,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自收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动推送的未赋码电子中标通知书之日起算),超过期限未按规定提交符合要求的履约(诚信金)担保的,招标人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予以赔偿。招标人应当在自收到履约(诚信金)担保3个工作日内组织核查真实性和有效性,核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复核、登记,并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公示,接受其他投标人和社会的监督;
2. 本项目施工图纸已经补发,请各投标人自行查阅。
资格条件
公告未规定资格条件,仅面向各潜在投标人。
评分要点
公告未明确评标方法,仅提及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和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的适用情形。
风险提示
投标人须注意履约担保及诚信金提交期限: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4个工作日内提交保函纸质原件,逾期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AI 读标
AI 结论均可定位至公告原文
本公告为张家界市武陵源区索溪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和修复项目的澄清公告,主要澄清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5履约担保金额的确定方式及诚信金计算规则,并说明施工图纸已补发,请投标人自行查阅。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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